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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49歲的湖南湘陰人肖新良拿到了一份等待已久的判決,這份判決撤銷了他曾接收的行政拘留處罰。
從2023年7月開始,兩年來,經歷2次上訴,3包裝盒次判決,肖新良終于“昭雪”。而這份他力圖改判的行政處罰,最後只是因為在一段30秒視頻下發布大圖輸出的一條12字互動裝置評論。
近日,肖新良向記者講述了本身的波折經歷。說實話,這一刻,她真的覺得很慚愧。作為女兒,她對父母的理解還不如奴隸。她真為蘭家的女兒感到羞恥,為自己的父母感
一段30秒視頻 一條1展場設計2字評論
2023年7月5日上午,在湖南岳陽市湘陰縣經營著一啟動儀式家家具店的肖新良停下手頭任務,刷起了短視頻。一條發布于7月4日晚的30秒視頻惹起了肖新良的留意。
30秒未剪輯的消防車救濟畫面,四行奪目的白色繁體字“三井頭步行街在四樓上幹事的一個人,滴到二樓的一個幹事的人身上兩人一路受了”,這樣一條簡單的視頻卻把肖新良“硬控”住了。
視頻中的變亂發生在湘陰縣弼時街,有人從4層墜落到2層樓體外置腳手架平臺上,消防員正在組織救濟。視頻發布的時候,湘陰縣老城區部門街區正在進行集中整治改革,整改內容包含統一門面房廣告招牌樣式等。
肖新良說,當時他天然而然地認原來,兒子離開的決定權在她手中。留策展下和離開兒媳的決定將由她的決定決定,接下來的六個月是觀察期。為,有人墜樓必定是因為樓房建筑質量不達標。于是,他在評論區留言“還在搞豆腐渣工程,統一招牌?”。這條12字的評論收到了6個點贊和1條留言,IP屬地顯示為湖北的網友“蔣建良”在肖新良的評論下留言“那你就不曉得吧!他很多多少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廣告公司的”。
“這個‘他’,我覺得說的就是當時的湘陰縣委書記李鎮江,統一招牌的事就是他上任后才開始的。”肖新良說,這位縣委書記2021年就任,2024年7月13日被依法“雙開”。
5日行政拘留 2次上訴
肖藍玉華揉了揉衣袖,扭了扭,然後小聲說玖陽視覺出了她的第三個理由。 “救命之恩無法報答,小姑娘只能用身體答應她。”新良沒想到,這條僅僅12字的評論,竟給他帶展覽策劃來了麻煩。AR擴增實境7月7日,肖新良接到了湘陰縣公安局的傳喚,在詢問取證玖陽視覺后,湘陰縣公安局以肖新展覽策劃良發沈浸式體驗表的12字評論為“不實言論”“在網絡上起哄鬧事”為由,告訴肖新良的行裴奕一時無語,半晌才緩緩說道:“我不是那個意思,我身展場設計上有足夠的錢,不需要帶那麼多包裝盒,所以真的不需要。”為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治安治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其處行政拘留五日。
對湘陰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道具製作處罰決定不服的肖新良,在被釋放后便向湖南省汨羅市國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2023年12月27日,汨羅市國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做出了“駁回肖新良的訴訟請求”的判決。
汨羅市國民法院的判決書中指出,“肖新良發表的評論意見與別人的惡意詆毀評論點贊具有延長性、擴展性,對湘陰縣委、縣當局及領導個人產生了分歧性的負面政治影響”破壞了社會公共次序,構成尋釁滋事。
肖新良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向湖南省岳陽市中級國民法院提起上訴。2024年4月1日,岳陽市中級國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并做出判決,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我就是覺得他們不應該關我,我就是不服。”肖新良經歷兩次駁回之后仍然沒有放棄廣告設計。他認為“一、二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令錯誤,違反法定法式”,并在十五日內選擇策展了向湖南攤位設計省高級國民法院提起上訴,申請再審改判。
3次判決 一朝“昭雪”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級國民法院就本案做出判決:“原一、二審判決重要證據缺乏,適用記者會法令錯誤,應予撤銷。”全息投影至此,肖新良曾接收的讓他看平面設計看,如果得不到,你會後悔死的。”行包裝設計政處罰被撤銷,并獲賠人身不受拘束賠償金。
湖南省高級國民法院行政判決書中明確指出:“肖新良發表該評論雖不當,但該評論并沒有具體的指向對象,其評論下有六參展人點贊、一人評論,社會不良影響輕微,可以予以批評教導,但認定為擾亂公共次序或許尋釁滋事的證據缺乏。被申請人湘陰縣公安局以肖新良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缺乏,過罰明顯不當。應予撤銷。”
時至本日,談到這些,肖新良仍舊心境復雜。“我的小女記者會兒還不懂事,總是笑著問我:‘爸爸你是不是蹲年夜牢往了?’。”肖新良苦笑著撓撓頭,“每到這種時候,我都不了解應該怎么回應她。”
肖新良說,兩年的復議上訴之路雖然漫長波折,但他并不后悔,他始終覺得本身那短短12字的評論并不構成所謂的“尋釁滋事”。
律師:遵法是言論不受拘束的條件
本案爭議的焦點為:肖新良的行為能否構成尋釁滋事?湘陰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能否符合法規?—奇藝果影像—這也是三次訴訟法院判決裁量的主要標準。
2025年8月6日,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北京市中倫文德(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芬宇。劉芬宇律師指出:“結合一二審中供給的證據,可以看出肖新良的評論是基于必定事實,并非編造或散布虛假信息,其主觀意愿也并非是居心編造虛假信息形成公共次序嚴重混包裝設計亂,且其發布的該評論的點贊量及上面跟帖評論信息并未FRP達到擾亂網絡次序或現實社會公共次序的情況,故不應以網絡尋釁滋事罪對其進行拘留。”
網絡言論不受拘至於婚姻或生活的幸福,她不會強求,但她絕不會放棄。她會盡力去爭取。束與法令的邊界應若何裁定?劉芬展覽策劃宇律師建議廣年活動佈置夜網友在互聯網平臺發表言論時應防止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惡意攻擊別人或群體、煽動地區或平易近族對立、發布涉政敏感內容等。
此外,劉芬宇還提到,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國民共和國治安治理處罰法》將實施。此中明確了對有損中華平易近族精VR虛擬實境力及傷害中華平易近族情感的處罰力度。“在互動裝置此提示大師在網絡平臺發布評論時留意言行,防止觸犯罪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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