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發布)國務院關于修正部門行政律例的決一包養心得議

作者:

分類:

requestId:68829f413efa69.43182827.

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國務院關于修正部門行政律例的決議

為了周全落實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經由過程的《中共中心關于深化黨和國度機構改造的決議》、《深化黨和國度機構改造計劃》和十三屆全國人年夜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造計劃》,確保行政機關依法實行職責;進一個步驟推動簡政放權、放管聯合、優化辦事改造,更年夜水平激起市場、社會的立異發明活氣,國務院對機構改造、當局本能機能改變和“放管服”改造觸及的有關行政律例停止了清算。顛末清算,國務院決議:對49部行政律例的部門條目予以修正。

一、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行細則》第十條第三款、第十二條第二款。

第十一條修正為:“進境、出境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別物品的攜帶人、托運人或許郵遞人,必需向衛生檢疫機關申報并接收衛生檢疫,憑衛生檢疫機關簽發的特別物品審批單打點通關手續。未經衛生檢疫機關允許,不準進境、出境。”

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條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二條中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分”修正為“海關總署”。

第十八條中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分決議”修正為“依照有關規則履行”。

第十九條第八項修正為:“(八)履行海關總署、國務院衛生行政部分指定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修正為:“檢疫錨地由港務監視機關和衛生檢疫機關談判斷定,報國務院路況運輸主管部分和海關總署存案。”

刪往第一百一十三條。

二、刪往《本國平易近用航空器飛翔治理規定》第三十八條中的“檢疫”。

三、將《中華國民共和國國境港口衛生監視措施》第十七條修正為:“供給國境港口和路況東西上的食物必需合適《中華國民共和國食物平安法》的規則和食物平安尺度。”

第二十一條中的“國境港口衛生檢疫機關在本地國民當局的引導下,對國境港口和路況東西停止衛生監視”修正為“國境港口衛生檢疫機關對國境港口和路況東西停止衛生監視”。

第二十二條修正為:“國境港口衛生檢疫機關設國境港口衛生監視員1至5名,履行衛生監視義務,發給同一式樣的法律證件。”

四、將《中華國民共和國本國籍船舶飛行長江水域治理規則》第五條第二款中的“應該接收衛生檢疫和港務監視、邊防檢討、海關、動植物檢疫等部分的檢討”修正為“應該接收港務監視、邊防檢討、海關等部分的檢討”。

五、將《中華國民共和國城鎮地盤應用稅暫行條例》第七條中的“處所稅務機關”修正為“稅務機關”。

六、將《軍用飲食供給站供水站治理措施》第二條、第九條中的“平易近政部分”修正為“服役甲士事務部分”。

第十七條中的“平易近政部”修正為“服役甲士事務部”。

七、將《律例匯編編纂出書治理規則》第四條、第七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二款中的“國務院法制局”修正為“司法部”。

刪往第十七條。

八、將《中華國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舉措措施查驗條例》第三十條修正為:“除從事國際飛行的漁業幫助船舶按照本條例停止查驗外,其他漁業船舶的查驗,由國務只見那少女輕輕搖頭,淡定道:“走吧。”然後她往前走,沒有理會躺在地上的兩個人。院路況運輸主管部分依照相干漁業船舶查驗的行政律例履行。”

刪往第三十三條。

九、將《中華國民共和國發票治理措施》第四條修正為:“國務院稅務主管部分同一擔任全國的發票治理任務。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治理任務。

“財務、審計、市場監視治理、公安等有關部分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共同稅務機關做好發票治理任務。”

十、將《國際飛行船舶進出中華國民共和國港口檢討措施》第三條修正為:“中華國民共和國港務監視機構(以下簡稱港務監視機構)、中華國民共和國海關(以下簡稱海關)、中華國民共和國收支境邊防檢討機關是擔任對船舶進出中華國民共和國港口實行檢討的機關(以下統稱檢討機關)。”

第十條中的“衛生檢疫機關”修正為“海關”。

第十一條中的“動植物檢疫機關”修正為“海關”。

十一、將《中華國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正為:“契稅征收機關為地盤、衡宇地點地的稅務機關。”

十二、將《中華國民共和國際河路況平安治理條例》第九十三條中的“漁船的查驗、掛號以及進出漁港簽證”修正為“漁船的掛號以及進出漁港陳述”。增添一款,作為第二款:“漁業船包養網VIP舶的查驗及相干監視治理,由國務院路況運輸主管部分依照相干漁業船舶查驗的行政律例履行。”

十三、將《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外一起配合辦學條例》第五十五條中的“價錢主管部分”修正為“市場監視治理部分”。

第六十條中的“工商行政治理部分”修正為“市場監視治理部分”。

十四、將《企業國有資產監視治理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修正為:“(三)按照規則向所出資企業委派監事”。

刪往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國有資產監視治理機構代表國務院向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派出監事會。監事會的構成、權柄、行動規范等,按照《國有企業監事會暫包養網推薦行條例》的規則履行。

“處所國民當局國有資產監視治理機構代表本級國民當局向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派出監事會,參照《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的規則履行。”

十五、將《平易近用運力國防發動條例》第四十一條中的“平易近政部分”修正為“服役甲士事務部分”。

十六、將《甲士撫恤要好很多。 .優待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包養俱樂部、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中的“平易近政部分”修正為“服役甲士事務部分”。

十七、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進出口貨色原產地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第五款中的“國度東西的品質監視查驗檢疫總局”。

第十七條修正為:“出口貨色發貨人可以向海關、中國國包養際商業增進委員會及其處所分會(以下簡稱簽證機構),請求支付出口貨色原產地證書。”

第十九條第二款中的“國度東西的品質監視查驗檢疫總局”修正為“海關總署”。

刪往第二十三條中的“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

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修正為:“進出口貨色的原產地標誌與按照本條例所斷定的原產地紛歧致的,由海關責令矯正。”刪往第二款。

十八、將《中華國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查驗法實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中的“中華國民共和國國度東西的品質監視查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度質檢總局)”修正為“海關總包養網署”,第二款中的“國度質檢總局”修正為“海關總署”、“收支境查驗檢疫局”修正為“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包養合約

第三條第一款、第六條、第十條第二款、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中的“國度質檢總局”修正為“海關總署”。

第三條第三款修正為:“海關總署制訂、調劑目次時,應該征求國務院對外商業主管部分等有關方包養網推薦面的看法。”

第七條第二款修正為:“海關總署依據進出口商品查驗任務的現實需求和國際尺度,可以制訂進出口商品查驗方式的技巧規范和行業尺度。”

第十六條修正為:“法定查驗的入口商品的收貨人應該持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需要的憑證和相干批準文件,向報關地的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報檢;通關放行后20日內,收貨人應該按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則,向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請求查驗。法定查驗的入口商品未經查驗的,不準發賣,不準應用。

“入口履行驗證治理的商品,收貨人應該向報關地的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請求驗證。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依照海關總署的規則實行驗證。”

第十七條修正為:“法定查驗的入口商品、履行驗證治理的入口商品,海關依照規則打點海關通關手續。”

第十九條第一款中的“或許出具退貨處置告訴單并書面告訴海關,海關憑退貨處置告訴單打點退運手續”修正為“或許出具退貨處置告訴單,打點退運手續”。

第二十六條修正為:“法定查驗的出口商品、履行驗證治理的出口商品,海關依照規則打點海關通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修正為:“海關總署、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實行監視治理或許對涉嫌違背進出口商品查驗法令、行政律例的行動停止查詢拜訪,有權查閱、復制當事人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材料。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對有依據以為觸及人身財富平安、安康、周遭的狀況維護項目分歧格的進出口商品,經本機構擔任人批準,可以查封或許拘留收禁。”

第四十二條中的“由國度質檢總局商海關總署另行制訂措施”修正為“由海關總署另行制訂措施”。

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修正為:“當事人對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海關總署作出的復驗結論、處分決議不服的,可以依法請求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國民法院提告狀訟。”

十九、將《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配平安和防護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一款、第九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四條中的“周遭的狀況維護主管部分”修正為“生態周遭的狀況主管部分”。

刪往第十六條第一款中的“國務院東西的品質監視查驗檢疫部分”。

二十、刪往《靈活車路況包養網dcard變亂義務強迫保險條例》第四條第一款中的“(包養網以下稱保監會)”。

第五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中的“保監會”修正為“國務院保險監視治理機構”。

二十一、將《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中的“平易近政部分”修正為“平易近政、醫療保證部分”。

二十二、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瀕危野活潑植物進出口治理條例》第十九條中的“國度東西的品質監視查驗檢疫總局”。

第二十一條第四款中的“收支境查驗檢疫機構”修正為“海關”。

第二十七條中的“工商行政治理部分”修正為“市場監視治理部分”。

二十三、將《平易近用核平安裝備監視治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中的“收支境查驗機構”修正為“海關”。

二十四、將《全國淨化源普查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十六條中的“周遭的狀況維護主管部分”修正為“生態周遭的狀況主管部分”。

第十九條第二款中的“工商、質檢”修正為“市場監視治理”。

二十五、將《放棄電器電子產物收受接管處置治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中的“周遭的狀況維護”修正為“包養網生態周遭的狀況”。

第四條中的“工商、東西的品質監視”修正為“市場監視治理”。

第二十條中的“東西的品質監視”、第二十七條中的“產物東西的品質監視”修正為“市場監視治理”。

第二十八條修正為:“違背本條例規則,未獲得放棄電器電子產物處置標準私行從事放棄電器電子包養條件產物處置運動的,由縣級以上國民當局生態周遭的狀況主管部分責令破產、封閉,充公守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包養

二十六、將《天然災難救助條例》第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包養價格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中的“平易近政部分”修正為“應急治理部分”。

第十條第一款修正為:“國度樹立天然災難救助物質儲蓄軌制,由國務院應急治理部分分辨會同國務院財務部分、成長改造部分、產業和信息化部分、食糧和物質儲蓄部分制訂全國天然災難救助物質儲蓄計劃和儲蓄庫計劃,并組織實行。此中,包養女人由國務院食糧和物質儲蓄部分會同相干部分制訂中心救災物質儲蓄庫計劃,并組織實行。”

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三款、第二十條中的“平易近政等部分”修正為“應急治理等部分”。

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中的“平易近政、財務等部分”修正為“應急治理、財務等部分”。

二十七、將《義士表揚條例》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中的“平易近政部分”修正為“服役甲士事務部分”。

第十九條第三款中的“工商”修正為“市場監視治理”。

二十八、將《中華國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行條例》第十一條、第十八條中的“處所稅務機關”修正為“稅務機關”。

二十九、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投標招標法實行條例》第四條第三款中的“預算履行情形和”。

三十、刪往《缺點car 產物召回治理條例》第五條第一款中的“進出口商品查驗機構”。

刪往第六條第三款中的“工商行政治理部分”。

三十一、將《社會救助暫行措施》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中的“平易近政、衛生計生、教導、住房城鄉扶植、人力資本社會保證”修正為“平易近政、應急治理、衛生安康、教導、住房城鄉扶植、人力資本社會保證、醫療保證”。

第二十五條中的“平易近政等部分”修正為“應急治理等部分”。

第三十條中的“平易近政部分”修正為“醫療保證部分”。

三十二、刪往《快遞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第十六條第二款中的“收支境查驗檢疫”。

刪往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中的“此中有依法應該實行檢疫的物品的,由收支境查驗檢疫部分依法處“花兒,你放心,你爹娘絕對不會讓你受辱的。”藍沐抹去臉上的淚水,用堅決的語氣向她保證。 “你父親說過,席家要是置”。

三十三、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外合夥運營企業法實行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三項、第四項。

三十四、將《電力供給與應用條例》第九條第一款修正為:“供電營業區的建立、變革,由供電企業提出請求,電力治理部分根據職責和治理權限,會同同級有關部分審查批準后,發給《電力營業允許證包養網VIP》。”

刪往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中的“供電營業允許證”修正為“電力營業允許證”。

三十五、將《中華國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掛號治理措施》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中的“在企業掛號機關指定的報刊上”修正為“在國度企業信譽信息公示體系”。

三十六、將《中國國民收養後代掛號措施》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修正為:“(二)由收養人地點單元或許村平易近委員會、居平易近委員會出具的自己婚姻狀態和撫育教導被收養人的才能等情形的證實,以及收養人出具的後代情形講明”。增添一款,作為第四款:“對收養人出具的後代情形講明,掛號機關可以停止查詢拜訪核實。”

第六條第四款中的“有特別艱苦有力撫育後代的,還應該提交其地點單元或許村平易近委員會、居平易近委員會出具的送養人有特別艱苦的證實。此中,因喪偶或許一方著落不明由雙方送養的,還應該提交配頭逝世亡或許著落不明的證實”修正為“有特別艱苦有力撫育後代的,還應該提包養故事交送養人有特別艱苦的講明。此中,因喪偶或許一方著落不明由雙方送養的,還應該提交配頭逝世亡或許著落不明的證實。對送養人有特別艱苦的講明,掛號機關可以停止查詢拜訪核實”。

三十七、將《地動平安性評價治理條例》第二章稱號修正為“地動平安性評價單元”。

刪往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二十條。

第七條改為第六條,修正為:“從事地動平安性評價的單元應該具有下列前提:

“(一)有與從事地動平安性評價相順應的地動學、地動地質學、工程地動學方面的專門研究技巧職員;

“(二)有從事地動平安性評價的技巧前提。”

第九條改為第七條,修正為:“制止地動平安性評價單元以其他地動平安性評價單元的名義承攬地動平安性評價營業。制止地動平安性評價單元答應其他單元以本單元的名義承攬地動平安性評價營業。”

第二十一條改為第十七條,修正為:“違背本條例的規則,地動平安性評價單元有下列行動之一的,由國務院地動任務主管部分或許縣級以上處所國民當局擔任治理地動任務的部分或許機構根據權柄,責令矯正,充公守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以其他地動平安性評價單元的名義承攬地動平安性評價營業的;

“(二)答應其他單元以本單元名義承攬地動平安性評價營業的。”

第二十二條改為第十八條,修正為:“違背本條例的規則,國務院地動任務主管部分或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民當局擔任治理地動任務的部分或許機構不實行核定地動平安性評價陳述職責,國務院地動任務主管部分或許縣級以上處所國民當局擔任治理地動任務的部分或許機構不實行監視治理職責,或許發明守法行動不予查處,致使公共財富、國度和國民好處遭遇嚴重喪失的,依法究查有關義務人的刑事義務;沒有形成嚴重后果,尚不組成犯法的,對部分或許機構負有義務的主管職員和其他直接義務職員賜與升級或許革職的處罰。”

三十八、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技巧進出口治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

第四十一條改為第三十九條,修正為:“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分應該自收到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則的文件之日起3個任務日內,對技巧出口合同停止掛號,頒布技巧出口合同掛號證。”

三十九、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藥品治理法實行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中的“并經國務院藥品監視治理部分批準注冊”。

四十、將《中華國民共和國途徑運輸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項修正為:“(三)經設區的市級途徑運輸治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令律例、靈活車維護修繕和貨色裝載保管基礎常識測試及格(應用總東西的品質4500千克及以下通俗貨運車輛的駕駛職員除外)”。

第二十四條增添一款,作為第三款:“應用總東西的品質4500千克及以下通俗貨運車輛從事通俗貨運運營的,無需依照本條規則請求獲得途徑運輸運營允許證及車輛營運證。”

刪往第三十七條中的“請求”。增添一款,作為第二款:“國務院路況主管部分依據前款規則的前提,制訂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營業尺度。”

刪往第三十九條中的“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和“第三十七條”。增添一款,作為第二款:“從事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營業的,應該在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機關打點有關掛號手續后,向地點地縣級途徑運輸治理機構停止存案,并附送合適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則前提的相干資料。”

第四十三條第二款修正為:“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者應該公布靈活車維護修繕工時定額和免費尺度,公道收取所需支出,維護修繕辦事完成后應該供給維護修繕所需支出明細單。”

刪往第六十五條中的“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增添兩款,作為第二款、包養網第三款:“從事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營業不合適國務院路況主管部分制訂的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營業尺度的,由縣級以上途徑運輸治理機構責令矯正;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途徑運輸治理機構責令破產整理。

“從事靈活車維護修繕運營營業,未按規則停止存案的,由縣級以上途徑運輸治理機構責令矯正;拒不矯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中的“情節嚴重的,由原允許機關撤消其運營允許”修正為“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途徑運輸治理機構責令破產整理”。

增添一條,作為第七十六條:“縣級以上途徑運輸治理機構應該將途徑運輸及其相干營業運營者和從業職員的包養app守法行動記進信譽記載,并按包養網推薦照有關法令、行政律例的規則予以公示。”

四十一、刪往《中華國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六十三條。

增添一條,作為第三十九條:“從事向中國籍船舶調派船員營業的機構,應該依照《中華國民共和國休息合同法》的規則獲得勞務調派允許。”

第四十一條改為第四十條,第一款修正為:“從事代表船員打點請求培訓、測試、申領證書(包含本國陸地船舶船員證書)等有關手續,代表船員用人單元治理船員事務,供給船舶配員等船員辦事營業的機構(以下簡稱船員辦事機構)應該樹立船員檔案,加大力度船舶配員治理,把握船員的培訓、任職資格、平安記載、安康狀態等情形并將上述情形按期報監管機構存案。關于船員勞務調派營業的信息報休息保證行政部分存案,關于其他營業的信息報 TC:sugarpopular900


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