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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孝文天子諱宏,獻文天子之太子也。母曰李夫人。皇興元年八月戊申,生於平城紫宮,神光照室,六合氛氳,和睦充塞。帝雪白有異姿,襁褓岐嶷,長而弘裕仁孝,包養行情綽然有人君之表。獻文尤愛異之。三年六月辛未,立為皇太子。五年,受禪。
延興元年秋八月丙午,天子即位於太華前殿,改皇興五年為延興。丁未,宋人來聘。玄月壬戌,詔在位及人庶進婉言。壬午,青州高陽人封辨聚黨自號齊王,州軍討平之。
冬十月丁亥,沃野、統萬二鎮敕勒叛,詔太尉、隴西王源賀追擊至枹罕滅之,徙其遺迸於冀、定、相三州為營戶。
十仲春乙酉,封駙馬都尉穆亮為趙郡王。壬辰,詔求舜後,獲東萊人媯茍之,復其家畢世,以彰大德之不朽。復前濮陽王孔雀本封。辛丑,徙趙郡王穆亮為長樂王。癸卯,日有蝕之。〔一〕
二年春正月,年夜陽蠻酋桓誕率戶內屬,拜征南將軍,封襄陽王。曲赦京師及河西,南至秦、涇,西至枹罕,北至涼州及諸鎮。詔假員外散騎常侍邢祐使於宋。
仲春乙巳,〔二〕詔曰:「頃者,淮徐未賓,尼父廟隔非所,致令祠典寢頓,禮章殄滅,遂使女巫妖覡淫進非禮。自今有祭孔廟,制用酒脯罷了,不聽婦女雜合,以祈非看之福。犯者以違制論。其公眾有事,自若常禮。」蠕蠕犯塞,太上天子次於北郊,詔諸將討之,悉皆遁走。北部敕勒叛,奔蠕蠕。太上天子追至石磧,不及而還。三月戊辰,以散騎常侍、駙馬都尉萬安國為年夜司馬、年夜將軍,封安城王。庚午,親耕籍田。連川敕勒謀叛,徙配青、徐、齊、兗四州為營戶。〔三〕
夏四月庚子,詔工商雜伎,盡聽赴農。諸州課人益種菜果。辛亥,宋人來聘。癸酉,詔沙門不得往寺,行者以公函。是月,宋明帝殂。蒲月丁巳,詔軍警給璽印傳符,次給馬印。六月,安州遭水雹,詔丐租振恤。丙申,詔:「本年貢舉,尤為猥濫。自今所遣,皆可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閭之選。」戊午,行幸陰山。〔四〕
秋七月壬寅,詔州郡縣各遣二人才堪專對者,赴玄月講武,當親問風包養網氣。八月,百濟遣使請兵伐高麗。玄月辛巳,車駕還宮。戊申,統萬鎮將、河間王閭武皮坐貪殘賜逝世。己酉,詔以州鎮十一水旱,丐其田租,開倉振恤。又詔流迸之人,皆令還本,違者徙邊。
冬十月,蠕蠕犯塞,及五原。十一月,太上天子親討之,將度漠,蠕蠕聞之,北走數千里。丁亥,封皇叔略為廣川王。壬辰,分遣使者巡省風氣,問人疾苦。帝每月一朝崇光宮。
十仲春庚戌,詔曰:「頃者以來,官以勞升,未久而代,牧守無恤人之心,競為剝削,送故迎新,相屬於路,非所以固人志、隆政道也。自今牧守溫良仁儉低廉甜頭奉公者,可久於其任,歲積有成,遷位一級;其貪殘非道,侵削黎庶者,雖在官甫爾,必加黜罰。著之於令,認為彝準。」詔以代郡事同豐沛,代人先配邊戍者免之。
是歲,高麗、地豆干、庫莫奚、高昌等國並遣使朝貢。
三年春正月庚辰,詔員外散騎常侍崔演使於宋。丁亥,改崇光宮為寧光宮。仲春戊午,太上天子至自北討,飲至策勳,告於宗廟。甲戌,詔縣令能靜一縣劫盜者,兼理二縣,即食其祿;能靜三縣者,三年遷為郡守。〔五〕二千石能靜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遷為刺史。〔六〕三月壬午,詔諸倉屯穀麥充積者,出賜貧人。
夏四月戊申,詔假司空、上黨王長孫不雅等討吐谷渾拾寅。壬子,詔以孔子二十宋微放下毛巾,加快速度填表,免得耽誤對方下班。八世孫魯郡孔乘為崇聖年夜夫,給十戶以供灑掃。
六月甲子,詔曰:「今年縣召秀才二人,問守宰善惡,而賞者不多,罪者浩繁,肆法傷生,情所未忍。諸為人所列者,特原其罪,盡可代之。」〔七〕
秋七月,詔河南六州人,戶包養價格收絹一匹、綿一斤、租三十石。乙亥,行幸陰山。八月庚申,帝從太上天子幸河西。拾寅賠罪請降,許之。玄月辛巳,車駕還宮。乙亥,宋人來聘。〔八〕己亥,詔曰:「今京師及全國囚未判,在獄致逝世,無遠親者,給衣衾棺櫝葬之,不得裸露。」辛丑,詔遣十使,循行州郡,撿括戶口。
冬十月,太上天子將南討,詔州郡之人,十丁取一,充行;戶租五十石,以備軍糧。
十一月戊寅,詔以河南州郡牧守多不奉法,致新邦蒼生莫能上達,遣使者不雅風察獄,黜陟幽明,搜揚振恤。癸巳,太上天子南巡至懷州,所干預干與人疾苦,賜高年孝悌力田布帛。十仲春癸卯朔,日有蝕之。〔九〕庚戌,詔關外苑囿,聽人樵採。
是歲,高麗、契丹、庫莫奚、悉萬斤等國並遣使朝貢。……州鎮十一水旱,丐人田租,開倉振恤。相州人餓逝世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妖人劉舉自稱皇帝,齊州刺史、武昌王平原捕斬之。
四年春正月癸酉朔,日有蝕之。丁丑,太尉、隴西王源賀以病辭位。仲春甲辰,太上天子至自南巡。辛未,禁冷食。三月丁亥,詔員外散騎常侍許赤武使於宋。〔一0〕
夏四月丁卯詔:自今非謀反年夜逆,干紀外奔,罪止其身罷了〔逐一〕。
秋七月己卯,曲赦仇池。八月戊申,年夜閱於北郊。玄月,以宋亂故,詔將軍元蘭等伐蜀漢。
冬十月庚子,宋人來聘。十一月,分遣侍臣循河南七州,察看風氣,安慰初附。
是歲,粟特、敕勒、吐谷渾、高麗、曹利、闊悉、契丹、庫莫奚、地豆干等國並遣使朝貢。州鎮十三年夜飢,丐人田租,開倉振之。
五年春仲春癸丑,詔定考課,明黜陟。
夏四月,詔禁畜鷹鷂,開相告之制。蒲月丙午,詔員外散騎常侍許赤武使於宋。丁未,幸武州山。辛酉,幸車輪山。六月庚午,禁殺牛馬。壬申,曲赦京師逝世罪,遣備蠕蠕。
秋玄月癸卯,洛州人賈伯奴稱恒農王,豫州人田智度稱上洛王,郡討平之。
冬十月,太上天子年夜閱於北郊。十仲春丙寅,改封建昌王長樂為安泰王。己丑,城陽王長命薨。庚寅,宋人來聘。
是歲,高麗、吐谷渾、龜茲、契丹、庫莫奚、地豆干、蠕蠕等國並遣使朝貢。
承明元年春仲春,司空、東郡王陸定國坐事免官爵為兵。
夏蒲月,冀州人宋伏龍聚眾自稱南平王。郡縣捕斬之。
六月甲子,詔中外戒嚴。分京師見兵為三等,第一軍出,遣第一兵,二等亦如之。辛未,太上天子崩。壬申,年夜赦,改元。年夜司馬、年夜將軍、安城王萬安國坐法賜逝世。戊寅,以征西年夜將軍、安泰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南平公目辰為司徒,進封宜都王;以南部尚書李訢為司空。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臨朝稱制。
秋七月甲辰,追尊皇妣李朱紫為思皇后。濮陽王孔雀有罪賜逝世。八月甲子,詔群公卿士,有便人益國者,具狀以聞。甲申,以長安二蠶多逝世,〔一二〕丐人歲賦之半。玄月丁亥,曲赦京師。
冬十月丁巳,起七寶永安行殿。乙丑,進假東陽王丕爵為王。己未,詔群官卿士下及吏人,〔一三〕各聽上書,婉言極諫,勿有所隱。諸無益政利人可以正風氣者,有司以聞。辛未,幸建明梵剎,年夜宥罪人。進濟南公羅拔為王。
是歲,蠕蠕、高麗、庫莫奚、波斯、契丹、宕昌、悉萬斤等國並遣使朝貢。
太和元年春正月乙酉,改元。辛亥,起太和、安昌二殿。己酉,秦州略陽人王元壽聚眾,自號衝天王。雲中飢,開倉振恤。仲春辛未,秦益二州刺史、武都公尉洛侯討破王元壽。三月庚子,以雍州刺史、東陽王丕為司徒。丙午,詔曰:「往年牛疫,逝世傷太半。今東作既興,人須肄業,其敕在所督課田農,有牛者加勤於常歲,無牛者倍庸於餘年。一夫制田四十畝,〔一四〕中男二十畝,無令人不足力,地有遺利。」
夏四月,樂安王良薨。詔復前東郡王陸定國官爵。蒲月,車駕祈雨於武州山,俄而澍雨年夜洽。
秋七月壬辰,京兆王子推薨。庚子,定三等逝世刑。己酉,起朱明、思賢門。是月,宋人殺其主昱。
八月壬子,年夜赦。丙子,詔曰:「工商皁隸,各有厥分,而有司縱濫,或染清流。自今戶內有工役者,唯止本部丞已下準次而授。若階藉功臣以勞定國者,不從此制。」戊寅,宋人來聘。玄月乙酉,詔群臣定律令於太華殿。庚子,起永樂遊不雅殿於北苑,穿神泉池。〔一五〕
冬十月辛亥朔,日有蝕之。癸酉,宴京邑耆老年七十已上於太華殿,賜以衣服。詔七十已上一子不從役。宋葭蘆戍主楊文度遣弟鼠襲陷仇池。十一月丁亥,懷州人伊祁茍自稱堯後,應王,聚眾於重山。洛州刺史馮熙討平之。閏月庚午,詔員外散騎常侍李長仁使於宋。十仲春壬寅,征西將軍皮喜攻下葭蘆,斬楊文度,傳首京師。丁未,州郡八水旱蝗,人飢,詔開倉振恤。
是歲,高麗、契丹、庫莫奚、蠕包養蠕、車多羅、西天竺、舍衛、疊伏羅、栗楊婆、員闊等國並遣使朝貢。
二年春正月丁巳,封昌黎王馮熙第二子始興為北平王。仲春丁亥,行幸代之湯泉,所干預干與人疾苦,以宮女賜貧人無妻者。癸卯,車駕還宮。乙酉晦,日有蝕之。〔一六〕三月丙子,以河南公梁彌機為宕昌王。
夏四月己丑,宋人來聘。京師旱。甲辰,祈天災於北苑,親身禮焉,減膳避正殿。丙午,澍雨年夜洽,曲赦京師。
蒲月,詔曰:「迺者人漸奢尚,婚葬越軌。又皇族貴戚及士庶之家,不唯氏族高低,與非類婚偶。先帝親發現詔,為之科禁。而蒼生習常,仍不肅改。朕念憲章舊典,永為定準,犯者以違制論。」六月庚子,皇叔若薨。
秋八月,分遣使者,考核守宰,問人疾苦。丙戌,詔罷諸州禽獸之貢。玄月乙巳朔,日有蝕之。丙辰,曲赦京師。
冬十月壬辰,詔員外散騎常侍鄭羲使於宋。〔一七〕十仲春癸巳,誅南郡王李惠。
是歲,龜茲國獻名駝龍馬至寶甚眾。吐谷渾、蠕蠕、勿吉等國並遣使朝貢。州鎮二十餘水旱,人飢,詔開倉振恤。
三年春正月癸丑,坤德六合殿成。庚申,詔罷行察官。仲春辛巳,帝、太皇太后幸代郡湯泉,問人疾苦。鰥貧者妻以宮女。〔一八〕己亥,還宮。三月癸卯朔,日有蝕之。甲辰,曲赦京師。
夏四月壬申,宋人來聘。癸未,樂良王樂平薨。甲午,宋順帝禪位于齊。庚子,進淮陽公尉元爵為王。宜都王目辰有罪賜逝世。蒲月丁巳,帝祈雨於北苑,閉陽門,是日澍雨年夜洽。六月辛未,以雍州人飢,開倉振恤。起文石室靈泉殿於方山。
秋七月壬寅,詔免宮人大哥及病者。八月壬申,詔群臣進婉言。乙亥,幸方山,起思遠梵剎。丁丑,還宮。玄月壬子,以司徒、東陽王丕為太尉;趙郡公陳建為司徒,進爵魏郡王;河南公茍頹為司空,進爵河東王。進太原公王叡中山王,隴東公張祐新平王。己未,定州刺史、安泰王長樂有罪賜逝世。〔一九〕庚申,隴西王源賀薨。
冬十月己巳朔,年夜赦。十一月癸卯,賜京師貧窮高年疾患不克不及自存衣服布帛各有差。癸丑,進假梁郡公元嘉爵為假王,督二將出淮陰;隴西公元琛三將出廣陵;河東公薛豹子三將出廣固,至壽春。〔二0〕
是歲,吐谷渾、高麗、蠕蠕、地豆干、契丹、庫莫奚、龜茲、粟特、州逸、河龔、疊伏羅、員闊、悉萬斤等國各遣使朝貢。
四年春正月癸卯,乾象六合殿成。乙卯,廣川王略薨。丁巳,罷畜鷹鷂之所,以其地為報德梵剎。戊午,襄城王韓頹有罪,削爵徙邊。仲春癸巳,以旱故,詔全國祀山水群神及能興雲雨者,潤飾祠堂,薦以牲璧。人有疾苦,地點存問。
夏四月乙卯,〔二一〕幸廷尉、籍坊二獄,引見諸囚。詔隨輕重決遣,以赴耕作。甲申,賜全國貧人一戶之內無雜財穀帛者廩一年。包養網站六月丁卯,以澍雨年夜洽,曲赦京師。
秋七月辛亥,行幸火山。〔二二〕壬子,詔會京師耆老,賜錦綵衣服幾杖稻米蜜麵,復家人不徭役。閏月丁亥,幸獸圈,親錄階下囚,輕者皆免之。壬辰,頓丘王李鍾葵有罪賜逝世。八月乙卯,〔二三〕詔諸州置冰室。玄月乙亥,思義殿成。壬午,東明不雅成。戊子,詔曰:「隆冷雪降,可遣侍臣詣廷尉獄及囚所,察飢冷者賜與衣食,枷鎖者代以輕鎖。」
是歲,郡鎮十八水旱,〔二四〕人飢,詔開倉振恤。蠕蠕、悉萬包養斤等國並遣使朝貢。
五年春正月己卯,南巡。丁亥,至中山,親見高年,問人疾苦。
仲春辛卯朔,年夜赦。賜孝悌力田孤貧不克不及自存者,穀帛各有差。免宮人之老者,還其親。丁酉,至信都,存問如中山。癸卯,還中山。己酉,講武于唐水之陽。庚戌,車駕還宮。沙門法秀謀反,伏法。假梁郡王嘉年夜破齊,俘獲三萬餘口,送京師。
三月辛酉朔,幸肆州。癸亥,講武于雲水之陽。所經考核守宰,黜陟之。己巳,車駕還宮。詔曰:「法秀妖詐亂常,妄說符瑞。蘭臺御史張求等一百餘人招結奴隸,謀為年夜逆。有司科以族誅,誠合刑憲。但矜愚重命,猶所不忍。其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止一門,門誅止身。」
夏四月己亥,行幸方山。建永固石室,於山立碑焉,銘太皇太后終制于金冊。又起鑒玄殿。甲寅,以旱故,詔地點掩骸骨,禱告神祗。任城王雲薨。蒲月庚申,以農月時要,〔二五〕詔全國勿使有留獄。六月甲辰,中山王叡薨。〔二六〕戊午,封皇叔簡為齊郡王,猛為安豐王。
秋七月庚申朔,日有蝕之。〔二七〕甲子,齊人來聘。玄月庚午,閱武於南郊,年夜饗群臣。齊使車僧朗以班在宋使殷靈誕後,辭不就席。宋降人解奉君刃僧朗於會中。詔誅奉君等。乙亥,封昌黎世馮熙世子誕為南平王。
冬十仲春癸巳,州鎮十二飢,詔開倉振恤。
是歲,鄧至、蠕蠕等國並遣使朝貢。
六年春正月甲戌,年夜赦。仲春辛卯,詔以靈丘郡土既褊塉,又諸州路衝,復其人租十五年。〔二八〕癸巳,白蘭王吐谷渾翼世以誣罔伏法。乙未,詔曰:「蕭道成逆亂江淮,戎旗頻舉。七州之人既有征運之勞,深乖輕徭之義,其復常調三年。」癸丑,賜王公已下清勤著稱者,穀帛有差。三月庚辰,幸獸圈。詔曰:「武狼猛暴,食肉殘生,從今勿復捕貢。」辛巳,幸武州山石窟寺,賜貧老衣服。是月,齊高帝殂。
夏四月甲辰,賜畿內鰥寡孤單不克不及自存者,粟帛各有差。
秋七月,發州郡五萬人修靈丘道。八月癸未朔,分遣年夜使巡行全國遭水之處,丐其租賦,貧儉不自存者,賜以粟帛。庚子,罷山澤禁。玄月辛酉,以氐楊後起為武都王。
是歲,地豆干、吐谷渾等國並遣使朝貢。
七年春正月庚申,詔曰:「朕每思知蒼生疾苦以增修寬政,故具問守宰苛虐之狀於州郡使者。今秀孝計掾對多不實,甚乖朕虛求之意。宜案以年夜辟,明罔上必誅。然情猶未忍,可恕罪聽回,申下全國,使知後犯無恕。」丁卯,詔青、齊、光、東徐四州戶,運倉粟二十萬石送瑕丘、瑯邪,〔二九〕復租算一年。三月甲戌,以冀、定二州飢,詔郡縣為粥於路以食之,又弛關津之禁。
夏四月庚子,幸崞山,賜所過鰥寡不克不及自存者衣服粟帛。壬寅,車駕還宮。閏月癸丑,皇子生,年夜赦。六月,定州上言,為粥所活九十四萬七千餘口。
秋七月甲申,詔假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於齊。改封濟南王羅拔為趙郡王。玄月壬寅,詔求讜言。冀州上言,為粥所活七十五萬一千七百餘口。
冬十月戊午,皇信堂成。十一月辛丑,齊人來聘。十仲春乙巳朔,日有蝕之。癸丑,詔曰:「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盡同姓之娶。斯皆教隨時設,政因事改者也。皇運初基,日不暇給,古風遺樸,未遑釐改。自今悉不準之,有犯者以不道論。」庚午,開林慮山禁,與人共之。州鎮十三飢,詔開倉振恤。
八年春正月,詔隴西公琛、尚書陸叡為工具二道年夜使,褒善罰惡。
夏蒲月己卯,詔振賜河南七州戍兵。甲申,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於齊。
六月丁卯,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自華夏喪亂,茲制中盡。先朝沿襲,未遑釐改。朕顧憲章舊典,始班俸祿,罷諸商人,以簡人事。戶增調三匹、穀二斛九斗,認為訴訟之祿。均預調為二匹之賦,即兼商用。雖有一時之煩,終克永逸之益。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逝世。變法改度,宜為更始,其年夜赦全國,與之惟新。」戊辰,武州水壞人居。
秋八月甲辰,詔以班制俸祿,更興刑書,寬猛未允,人或貳言。制百辟卿士工商吏人各上廉價,勿有所隱。玄月甲午,齊人來包養網dcard聘。戊戌,詔俸制十月為首,每季一請。於是表裡百官,受祿有差。
冬十一月乙未,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于齊。十仲春,州鎮十五水旱,人飢,詔使者開倉振恤。
是歲,蠕蠕、高麗等國各遣使朝貢。
九年春正月戊寅,詔禁圖讖祕緯及名孔子閉房記,留者以年夜辟論。又諸巫覡托辭神鬼,妄說吉兇,及委巷諸非墳典所載者,〔三0〕嚴加禁斷。癸未,年夜饗群臣于太華殿,班賜皇誥。仲春己亥,制皇子封王者、皇孫皇曾孫紹封者、皇女封者,歲祿各有差。封廣陽王建第二子嘉為廣陽王。乙巳,詔百辟卿士工商吏人各上書極諫,靡有所隱。三月丙申,封皇弟禧為咸陽王,幹為河南王,羽為廣陵王,雍為潁川王,勰為始平王,詳為北海王。
夏蒲月,齊人來聘。
秋七月丙寅朔,〔三一〕新作諸門。癸未,遣使拜宕昌王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宕昌王。
八月庚申,詔曰:「數州災水,飢饉薦臻,致有賣鬻男女者。天譴在予一人,蒼生橫罹艱毒。今自太和六年已來,買定、冀、幽、相四州飢人良口者,盡還所親。雖娉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樂者,亦離之。」
冬十月丁未,詔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全國之田,還受以存亡為斷。勸課農桑,興窮人之本。辛酉,司徒、魏郡王陳建薨。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於齊。十仲春乙卯,以侍中、淮南王他為司徒。
是歲,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宕昌、高麗、吐谷渾等國並遣使朝貢。
十年春正月癸亥朔,帝始服袞冕,朝饗萬國。仲春甲戌,初立黨、里、鄰三長,定人戶籍。三月庚戌,齊人來聘。
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帝初法服御輦祀西郊。六月己卯,名皇子曰恂,年夜赦。
秋八月乙亥,給尚書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珮鉅細組綬。玄月辛卯,詔起明堂辟雍。
冬十月癸酉,有司議依故事配鼻祖於南郊。十一月,議定州郡縣官依口給俸。〔三二〕十仲春乙酉,汝南、潁川飢,詔丐人田租,開倉振恤。
是歲,蠕蠕、高麗、吐谷渾、勿吉等國並遣使朝貢。
十一年春正月丁亥朔,詔定樂章,非雅者除之。仲春甲子,肆州之雁門及代郡人飢,詔開包養意思倉振恤。
夏蒲月癸巳,南平王渾薨。甲午,詔復七廟子孫及外戚緦服已上,賦役無所與。六月辛巳,秦州人飢,詔開倉振恤。
秋七月己丑,詔本年穀不登,聽人出關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往留,地點開倉振恤。八月壬申,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陸叡討之。庚辰,年夜議北伐。辛巳,罷山北苑,以其地賜貧人。
冬十月辛未,詔罷起部有益之作,出包養宮人不執心裁者。甲戌,詔曰:「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孟冬十月,人閑歲隙,宜於此時,導以德義。可下諸州,黨、里之內,推賢而長者,教其里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順、夫和、妻柔。不率長教者,具以名聞。」
十一月丁未,詔罷尚方美麗綾羅之工,蒼生欲造,任之無禁。其御府衣服金銀珠玉綾紬錦、太官雜器、太僕乘具、內庫弓矢,出其太半,班賚百官及京師人庶,下至工商皁隸,逮於六鎮戍士,各有差。戊申,詔今冷氣勁切,杖箠難任。自今月至來年孟夏,不聽栲問罪人。又歲飢,輕囚宜速決了,無令薄罪久留獄犴。十仲春,詔祕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國記,依紀傳體。
是歲年夜飢,詔地點開倉振恤。吐谷渾、高麗、悉萬斤等國並遣使朝貢。
十二年春正月辛巳朔,初建五牛旗幟。乙未,詔鎮戍流徙之人,年滿七十,孤獨窮獨,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三三〕仲春辛亥朔,日有蝕之。三月丁亥,中散梁眾保等謀反,伏法。
夏四月甲子,年夜赦。己巳,齊將陳顯達攻下澧陽,〔三四〕長樂王穆亮率騎討之。蒲月丁酉,詔六鎮、雲中、河西及關內郡,〔三五〕各修水田,通渠溉灌。壬寅,增置彝器於太廟。
秋玄月甲午,詔曰包養網:「日蝕修德,月蝕修刑。迺者癸巳夜,月蝕盡,公卿已下,宜慎科罰,以答天意。」丁酉,起宣文堂、經武殿。癸卯,淮南王他薨。
冬閏十月甲子,〔三六〕帝不雅築圓丘于南郊包養妹。十一月,雍、豫二州人飢,詔開倉振恤。梁州刺史、臨淮王提坐貪縱,配北鎮。
是歲,高麗、宕昌、吐谷渾、勿吉、武興等國並遣使朝貢。
十三年春正月辛亥,祀圓丘,初備年夜駕。乙丑,兗州人王伯恭聚眾勞山,自稱齊王,東萊鎮將孔伯孫討斬之。戊辰,齊人寇邊,淮南太守王僧雋擊走之。仲春庚子,引群臣訪政道得掉損益之宜。三月,夏州刺史章武王彬以貪財削封。
夏四月丁丑,詔曰:「升樓散物,以賚蒼生,至使人馬騰踐,多有損傷。今可斷之。以本所費之物賜窮老貧獨者。」州鎮十五年夜飢,詔地點開倉振恤。蒲月庚戌,祀宋微敲了敲桌面:「你好。」方澤。六月,汝陰王天賜、南安王楨並坐贓賄,免為庶人。
秋七月,立孔子廟於京師。八月乙亥,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使於齊。玄月,出宮人賜北鎮人貧鰥者。
冬十一月己未,安豐王猛薨。十仲春丙子,司空、河東王茍頹薨。甲午,齊人來聘。己亥,以尚書令尉元為司徒,左僕射穆亮為司空。
是歲,高麗、吐谷渾、陰平、中赤、武興、宕昌等國各遣使朝貢。
十四年春正月己巳朔,日有蝕之。〔三七〕三月戊寅,〔三八〕初詔定起居注制。詔遣侍臣巡行州郡,問人疾苦。
夏四月,地豆干頻犯塞。甲戌,征西年夜將軍、陽平王頤擊走之。〔三九〕甲午,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使於齊。蒲月己酉,庫莫奚犯塞,安州都將樓龍兒擊走之。沙門司馬御惠自言聖王,謀破平原郡,禽獲伏法。
秋七月甲辰,詔罷都牧雜制。八月,詔議國之行次。
玄月癸丑,太皇太后馮氏崩。詔聽藩鎮已經內酒保,前後奔赴。冬十月戊辰,詔將親侍龍輿,奉訣陵隧,諸常從之具,悉可停之。其武衛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於永固陵。甲戌,車駕謁永固陵。群臣固請公除,帝不許。己卯,車駕謁永固陵。庚辰,帝居廬,引見群僚於太和殿。太尉、東陽王丕等據權制固請。帝引古禮來去,群臣乃止。京兆王太興有罪,免官削爵。詔曰:「公卿屢依金冊遺旨,中代權制,式請過葬即吉。〔四0〕朕思遵遠古,終三年之制。依禮,既虞卒哭。此月二十一日授服,以葛易麻。既以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獨釋於下,故於朕之授服,變從練禮。已下復為節降,考慮古今,以制厥衷。且取遺旨速除之一端,粗申臣子罔極之巨痛。」癸未,詔曰:「朕遠遵古式,欲終三年之禮。百辟群臣,據金冊顧命,將奪朕心,從先朝之制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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